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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9:07
  【摘要】在购买汽车后,强制保险是车主必须参保的一种保险,而无论是机动车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之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车辆将按照交通法进行赔偿。那么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2008年新实行的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在中国统一定为十二万两千元人民币。在十二万两千元总额的责任限额之下,仍然实行分项限额赔偿,具体赔付额是死亡伤残限额赔偿十一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赔偿一万元,财产损失限额赔偿两千元。除此之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万一千元,医疗费用限额赔偿一千元,财产损失限额赔偿一百元。

  从2004年5月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开始实行。对于交通肇事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以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涉及人身损害的其他案件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交通安全办法计算。

  新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条例在废止旧法规的同时,未就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做出规定,仅在该条例第95条中做出规定,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项目和其赔偿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昨晚标准执行。这符合交通法的合法性及科学性,但是由于目前,国家交通法规中并未就交通肇事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制定相对应的法律。另外,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只有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解释》。所以,国家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肇事损害和保险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金额及参照标准只能依照该司法进行解释。

  2008年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是在原有交通强制赔偿标准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和完善,出现事故需要赔偿时,应参照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也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赔偿咨询,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强制保险赔偿或通过法律渠道提起诉讼。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2008年新实行的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在中国统一定为十二万两千元人民币。但不管如何,车主在平时的驾驶中就应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