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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互联网保险监管思路应坚持四原则

更新时间:2014-07-25 08:38
  【摘要】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不仅扩宽了消费者的选择渠道与险种,还扩大了保险销售市场,有利于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对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认为应坚持四条原则。

  7月19日消息,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今日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上表示,互联网保险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更为宽容的发展环境,目前监管层正酝酿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

  陈文辉表示,互联网保险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监管层希望以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对其监管

  他认为互联网保险监管思路,应该坚持四条原则:

  第一,对于互联网保险一定抱有鼓励和包容的态度,目前互联网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发展出成熟的业态,因此更需要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的起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要坚持底线思维。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形态,互联网保险的传统风险存在,新的风险也在不断显现,因此要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

  第三,要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则,无论线上线下都要适用同样的监管法规,防止监管套利,在需要体现网络特点的时候,延伸现有监管的范围。

  第四,要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细化互联网保险公司披露责任,明确披露要求,提高产品透明度,满足消费者知情权。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认为互联网保险监管思路,应该坚持对于互联网保险一定抱有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则、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四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