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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理财潜在风险高 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

更新时间:2014-07-25 08:38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近年来,人们的投资理财热情格外高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不断推出各种理财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而第三方理财也趁势发展起来,进入人们的生活之中。

  第三方理财本来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一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但是,由于发展迅猛,这种在欧美发展了多年的理财模式在国内却良莠不齐,亟待进一步规范。6月底,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业务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类理财产品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行为。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应对第三方理财风险,提高服务品质,自今年5月中旬起,新华保险先后制定了四份关于规范业务人员展业、风险提示、合规经营等文件通知。近日,在全系统第三方理财产品风险专项工作会议上,董事长康典对有效防范违规推介第三方理财产品提出明确要求,严禁销售误导、规范行业自律、开展风险自查,制定关于各类客户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制度等,及时处置各种隐患。要求总公司渠道部门于7月31日前,完成辖内业务团队合规展业承诺书的签署工作,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设立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7,接受客户、内外勤人员对业务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新华保险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规范的内控体系,并开展与之相关的宣导部署,在公司经营与具体业务开展中予以有效执行。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损失不仅在于客户为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而退保产生的经济损失,更在于公司品牌声誉的损失。因此,为保证公司永续经营发展的需要,除严格执行保监会监管要求外,还要求险企自律。这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持续性服务的基础保障,更是新华保险与客户建立“相识、相知、相信、相依”的“四相”型客户关系的前提。

  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第三方理财潜在风险很高,消费者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尚不到位,因此自身要有防范意识。提示一,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这是投资的基本规律。如果遇到一个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远远高于定期保险投资工具,购买门槛又很低,且销售人员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时消费者就要小心了,避免掉入“财富管理”陷阱。提示二,消费者首先要考察所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和销售人员的资质。如: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员的代理权限是保险产品,对于近年来在第三方理财机构热销,同时也引发不少纠纷的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理财产品等是无权销售的。若有人以保险公司的名义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那么消费者只需致电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即可核实销售人员的身份和产品的真实性。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在欧美发展了多年的理财模式在国内却良莠不齐,亟待进一步规范。此外,目前第三方理财潜在风险很高,因此消费者自身要有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