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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健康险保证续保 保费费率按年龄段调整

更新时间:2009-01-05 12:04

        随着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全面施行,上海多家寿险公司和专业健康险公司发现,一个多月下来,多家保险公司都纷纷推出了各自的健康险产品,原来的返还型健康险已基本退市,而各家公司也在新健康险的保障功能方面做足了文章。

  从新老健康险的对比中,可发现新型医疗险在保留了旧版的保障功能之外,另增加了保证续保的功能。专业人士分析,一些保险产品的附加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期限设置为五年,若保险人连续投保(或续保)的产品满五年,经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并同意继续承保后,则保证续保期间再延续五年。

  据了解,增加了这一功能之后,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将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理赔情况而拒绝续保要求,也不会对被保险人作个别加费或批注处理,从而将更加有利于对被保险人的持续保障。

  另外,新的健康险产品开始对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保及公费医疗的情况加以区分。在一些新健康险产品的条款中,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将按照补偿原则赔偿医疗费的70%;若被保险人未年满18周岁或者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这一比例提高为90%。除此之外,一些保险公司的产品对于公费医疗和社保中的一些医疗费用,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赔付。

  还可从一些保险公司精算部了解到,新型医疗险在保费费率方面已有所变化,从原来的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每年调整一次费率改变为按年龄段调整,从而使投保人在每个年龄阶段支付的保费金额更加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