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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老保单守新规矩 华泰首例巨额理赔20万

更新时间:2017-08-26 21:57

        新的重疾险规范正式实施起,所有不合规范的老重疾产品将不再允许销售,由此一度被各界所关注的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话题也将彻底成为历史。

  早在重疾险新标准刚刚出台之际,各家保险公司就相继做出反应,对新版重疾险与此前投保的老保单的差别问题做出了承诺和说明。除了给予直接升级外,普遍表示一旦发生理赔,公司将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进行赔付。

  尽管如此,当真正发生理赔案件时,各家保险公司将采取的做法仍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华泰人寿保险公司将20万元巨额赔款交到一位罹患白血病的被保险人王女士手中。这是自新版重大疾病险规范正式实施后,华泰人寿保险因重大疾病老产品应用新规范而发生的首宗巨额理赔案,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重疾险的关注。被保险人王女士顺利领取到华泰人寿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是其首例旧版重疾险合同应用新版规范而审核完结的理赔案。据华泰人寿保险公司客服部总监张明红介绍,被保险人王女士在北京购买了华泰人寿福佑安康附加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20万元。后来王女士被确诊患上了白血病。华泰人寿的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即到王女士家了解情况并协助其家人开始进行理赔申请程序。根据王女士的病情,并不完全符合旧版重疾险中“已广泛扩散”的赔付条件,但符合新款重疾险的赔付标准,华泰人寿依照“最惠原则”予以理赔。据悉,此案能够得到顺利理赔,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王女士的出险日已过了保险公司所规定的90天观察期,而业内保险公司对重疾险普遍规定的观察期都是180天,这也是华泰人寿这项附加重疾险的一项优势所在。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教授说:“新旧版重疾险定义的统一对保险公司的新老客户而言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对于老保单的持有人不必退保,将来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原有保单的定义清晰明确,法院可以按照原有定义进行裁决;如果原保单条款解释模糊不清,可参照新定义进行仲裁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