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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

更新时间:2017-08-26 04:12
  【摘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各种风险总是如影随形。为更好地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政府积极采取相关医疗保险政策。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西安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相关情况。

  西安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地址在城区的乡镇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为8元/月(用人单位6.4元/月,职工1.6元/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比例
  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
  41岁至50岁的,按3.0%计入;
  51岁以上的,按3.6%计入;
  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5.0%计入。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西安根据职工的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调整。这对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以及职工的个人保障来说都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