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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4016最低1869

更新时间:2017-08-24 23:12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加剧,人们对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关注越来越多。为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政府对养老保险也采取了各种积极的措施。而北京市公布的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对人们缴纳社保做了一些调整。

  4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