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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则出台

更新时间:2014-07-06 10:00
  【摘要】为了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近期,江苏省政府部门推出了新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新的生育保险将进一步完善广大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并给广大城镇职工提供更多、更全面的生育保障。

  新规定明确,10月起,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新规实施之后,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对于晚育的夫妇来说,他们也可享受到更多的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江苏省新生育保险政策的推出,一方面为广大江苏省城镇职工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完善了江苏省的社保体系。当然,社会往往是保而不包,所以个人要想进一步完善自身生育等保障,还需搭配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