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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发展近况

更新时间:2014-07-08 14:26
  【摘要】近来,以房养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这一新鲜事物的出现,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广大群众都持观望态度。据目前形势来看,以房养老虽叫好却并不叫卖。下面小编就带您看看具体情况。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以房养老”保险政策落地,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搜狐网发起的“以房养老”意愿调查显示,79%的网友不会选择“以房养老”;74%的网友不支持父母选择 “以房养老”。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不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即使是在相对较高的北京、上海、广东,平均每月也仅为三两千元。辛苦了大半生,养孩子、还房贷,积蓄不多,退休后除了房产这笔财富外,收入少了不少,但请人照顾、看病吃药等花费却有增无减。而养老全靠子女显然也不切实际,不少年轻夫妇要么“啃老”,要么要赡养4个或更多的老人。尽管在国外,尤其是欧美,“以房养老”是最普遍、最常见的养老方式。但是,我国的老百姓并不接受“以房养老”,这是为什么呢?

  从调查看,在八成投票不愿“以房养老”的网友中,有55.4%的网友认为,房子应该作为遗产留给下一代,而27.7%的人担忧 “以房养老的法律并不完善”。其实,这不仅仅是网友们的担心,对这一 “新事物”,保险公司也多持观望态度。如,有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房养老”虽然开始试点工作了,作为金融机构,各家保险公司也对可能产生的经营和道德风险有自己的考虑。一是担心房屋产权不清晰,老人去世后,子女再纠缠,不搬出去怎么办。还有一个风险是通胀风险。有专业人士坦言:“面临的具体操作问题的确相当复杂。”应该说,网友和保险公司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

  其实,“以房养老”之所以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做出选择。而在国内,老人“靠儿不靠房”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日前,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开展的关于“广州市居民养老现状”的民意调查颇有说服力。从调查来看,市民对最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都是最高的,机构养老的认知度次之,其次是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候鸟式”养老。既然社会公众从心底抵制“以房养老”,试点“以房养老”只能是看上去很美。在一项127815人参与的调查中,有多达87.6%的受访者断言“以房养老”并不可行,甚至有93.4%的受访者认为,“以房养老”不能代替政府养老。

  从最新的“解读”看,尽管“以房养老”只是养老方式的补充,但是,不论是国情还是政体,“中国式养老”最终还要靠政府兜底。首先,“中国式以房养老”与国外谬之千里。以住宅为例,在日本,不管是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普通建筑,还是私营开发商建造的住宅,全部进行适老化设计。而我国呢?不少开发商还在“跑马圈地”炒概念,就连一些政府也只在意建筑物的外壳,而根本没有考虑建筑里面的“瓤”,林立的摩天大楼使城市很漂亮,但医疗配套跟得上吗?物业有没有备用发电或蓄电设施?如果没有,一旦停电使电梯停运,尤其是突发疾病时停电,是等死还是养老?!

  其次,公众拿什么“以房养老”?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是70年,而在一些地方被缩短到30年、20年,甚至有政府官员表示,只要在70年以内,1年也是合法的。所以,尽管《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同时,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规定,“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还得“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倘若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还能 “以房养老”吗?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的新鲜出炉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但需要养老的老人并不是很愿意接受。保险公司对此也是没有太多热情。终其原因,人们还是不能接受自己辛苦买来的房子在老年时抵押出去。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广大群众还应做好养老规划,购买一份合适的养老保险,让您的老年生活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