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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慢性病报销标准滞后

更新时间:2017-08-26 02:48
  【摘要】总所周知,慢性病一般潜伏期长、发病慢、费用高。为了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的经济负担,国家规定慢性病一旦确诊可以到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销一部分费用。然而,广州却出现慢性病报销标准滞后的情况。

  在广州,参保人如果患有指定的慢性病,可到本市具有相应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约200家)申请,申请成功后,最多能报销450元/月。对于这个额度,继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邓世献提交“关于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的建议信后,昨日,又有市人大代表彭穗燕通过媒体呼吁,建议广州从医保基金中统筹划拨部分资金,用于提高各种慢性病的报销数额。

  慢性病报销标准滞后
  据了解,根据《关于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高血压病等17种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98号),目前广州市城镇职工慢性病患者除了可以在普通门诊报销300元/月之外,还可以在慢性病门诊报销150元/月,累计每月可享受的门诊慢性病报销额度为450元。然而,这个额度是延续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准,近四年来一直未进行过调整。
  彭穗燕表示,按照目前乙肝病人的一般治疗方案,每个月的药费需要约1000元,医保报销额过低是很多患者放弃治疗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言:调整额度不低于周边城市
  广州是否有能力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据媒体披露,截至2013年年底,广东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230亿元,其中广州市医保基金结余约563亿元。
  如果要调整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应该提升至多少才合适?对此,彭穗燕表示,广州医保统筹基金的用途应分清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盘考虑,但报销的额度“起码不应低于周边同等城市的保障水平。”
  彭穗燕强调,慢性病的防控重在预防,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能够让更多的慢性病患者实现“病有所医”;相反,如果慢病患者因用不起药,只会导致病情恶化耽误病情,最后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将更多。

  慢病知识知多D
  目前广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17种指定慢性病为: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广州慢性病报销标准滞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一些普通家庭慢性患者的看病情况,也会加重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在此建议,广州应当加快对慢性病报销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