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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两个责任” 建设廉政党风

更新时间:2017-08-28 05:22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问题也不断涌现。为保障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甘肃省检察院扎实有效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建设良好的党风。具体情况是怎样呢?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讲述。

  “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为全省检察干警上一道廉政保险。”近日,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会后,路志强集体约谈甘肃省检察院各部门党支部书记,面对面讲清任务、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这是甘肃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个缩影。

  据悉,今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以着力抓学习教育、着力抓工作部署、着力抓执纪问责、着力抓组织建设等“四个着力”推进各级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扎实有效措施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要求该省各级检察院在具体工作中,要从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个层面着手,发挥好党组的组织领导和班子的引领示范作用,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以铁的手腕打造过硬队伍。2013年,对省院机关2名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配合纪委、公安机关查处下级院2名干警犯罪问题,在全系统产生较大震动。

  为了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2013年,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齐、职级偏低、力量偏弱以及相关待遇得不到落实的现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专门对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相关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部分市级院监察机构职级偏低的问题已得到解决,省院和2个市级院增设了纪检组副组长编制,部分市、县两级院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得到了加强。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甘肃省检察院颁布《甘肃省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为全省检察干警上一道廉政保险,以肃清检方内部问题,保证清廉党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