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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已实施

更新时间:2014-07-05 09:47
  【摘要】随着社会养老问题的不断出现,养老保险成为老年人和社会各方关注的重点对象。政府也就养老保险问题采取了积极地措施,确保广大民众的老年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新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具体情况。

  7月1日起,新疆新源县将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衔接问题。此项制度的实施将惠及新源县广大参保人员在两种制度之间顺畅转移和衔接。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就业,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而在城乡之间、两地之间往返奔波,带来不必要的开支。自7月1日起,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其他程序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同时,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新农保科科长冯苗: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要从2014年7月1号开始实施了,凡事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到达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手续了,这就意味着新源县所有的参保人员可以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自由地衔接和转换。

  来自陕西汉中的杜三林已经在新源县的建筑工地打工两年了,他告诉媒体人,他在老家交了三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了新疆又交了两年的养老保险,正发愁以后不知怎样办呢,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给他解了难,老杜心里很高心。

  对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新源县以发放宣传单,开展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了解新政策。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新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将会为城镇和乡村居民带来福利,提供更好的老年保障。解决了参保人员城乡两地往返办理养老保险的麻烦。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足准备,购买一份合适合适的保险,让老年生活安逸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