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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4-07-07 10:04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疾病发生率却在不断上升。这时医疗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医疗保险保障居民健康安全,减少家庭风险。目前黄山市将会与保险公司签订新农合大病保险协议,为居民提供更深一层保障。那么下面就来看看黄山市具体情况。

  为探索政府购买市场服务新机制,黄山市各区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分别与省定3家保险公司签定大病保险承办协议,在现有筹资水平下,按每人9-12元切块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全市筹资额为1164.4万元。

  根据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年度内在新农合累计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符合商业保险补偿标准的,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进行再次补偿,近期将对上半年符合标准的参保患者进行追溯性补偿,补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患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大病保险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将极大地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慧择提示:根据上面描述可以知道,黄山市对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人缴纳一定的大病保险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对新农合进行报销,对于符合商业保险标准,保险公司会再进行报销。这极大的减轻了居民的家庭经济负担,使得居民疾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保障居民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