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保险产业不断发展、成熟,人们对保险产品的需要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借助市场机遇纷纷推出各种产品,在保险行业中
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备受很多人的欢迎,人们在投保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时,有必要了解一下其产品特色和保险责任。
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之产品特点
身故残疾,双重保障,保险期限灵活,可根据需求选择。
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之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本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向该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拥身故残疾、双重保障、保险期限灵活等特点,保险责任也很广。有意投保者可以到泰康官网进行咨询。在此,提醒一下广大的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