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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采用评分制 监管保险资金运用

更新时间:2017-08-27 07:03
  【摘要】近期以来,由于正德人寿事件的发生,让保监会意识到保险行业还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为了保险产业的健康发展,近日,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称,将保险机构分为A、B、C、D四类。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表示,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采取评分制,每一评价期的基准分为100分。保监会在基准分基础上,根据保险机构的内控运作情况、持续合规情况和违规事项进行加分或者扣分,并汇总确定其最终得分。评价期分别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评分95分(含)以上为A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强。评分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为B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评分6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为C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评分60分以下为D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弱。

  与此同时,在评价期内,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业务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将其本评价期的级别直接确定为C类或者D类。一是提交的监管信息、数据、报表、报告和投资计划注册材料,以及对外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是投资计划注册材料中由所投资企业或者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二是违反监管规定,经监管提示或者超过监管要求的整改期限仍不改正。三是挪用保险资金。四是未按委托人投资指引、合同及书面约定运用保险资金。五是被依法采取责令整顿,或者被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六是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监会将每年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进行两次评价,根据分数高低,将保险机构分为A、B、C、D四类。针对C类和D类的保险机构,将会重点监管。这将会加大保监会对保险产业监管工作的力度,让监管对象更具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