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长春市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4-06-28 09:43
  【摘要】医保是我国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减轻我国群众的医疗费用。近日长春市针对基本工资上涨的情况对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那么长春市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调整的呢?

  自7月1日起,对居民医保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其中,2014年度成年居民年缴费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20元,个人仍缴纳20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年缴费标准由315元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为2626.6元(含10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

  慧择提示:据悉长春市调整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后,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另外居民医保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也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