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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4大看点

更新时间:2014-06-26 13:47
  【摘要】“以房养老”在进行了多年的纸上谈兵后最终决定付诸实践。近日,保监会已确定养老保险试点,着标志着“以房养老”将真正开始实行。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讲述中国“以房养老”的四大看点。

  看点1:满60周岁拥有房产权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是指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抵押期间,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
  参保条件是投保人群必须满60周岁,并且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投保人犹豫期不少于30天。目前开展试点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看点2:7家险企获批调研
  根据保监会规定,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需已开业满5年,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同时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目前申请获批的险企有7家: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大都会人寿和中宏人寿。

  看点3:房价涨跌关系投保人利益
  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无疑是房价的波动。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那么投保人是否可以拿到更多的养老金?如果房价下降,房屋贬值,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养老金会不会缩水?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
  如果是非参与型,无论房价是涨是跌,保险公司均不参与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增值部分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看点4:是否成为主流养老方式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否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方式?袁序成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有限的受众、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小众”属性。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以房养老”参保条件是投保人群必须满60周岁,而且房价涨跌关系投保人利益。目前已有7家险企获批调研。但在当今社会,“以房养老”虽宣传的热火朝天,但只属小众消费,成为主流养老方式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