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冒领骗取社保金的行为实施处罚
更新时间:2014-06-24 10:13
【摘要】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政府积极实施各项政策,其中社保金的发放为人们带来了福利。然而,一些不和谐因素总是悄然发生,为社会带来困扰。为更好地发展社保事业,政府对冒领骗取社保金的行为实施处罚。下面小编为您讲解具体情况。
南京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向媒体人介绍,每年都要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社保部门为方便老人认证,除了本人到认证点认证外,还通过免费健康体检、自管互助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进行。但每年都有人拖延申报老人死亡、骗取养老待遇。如,一些异地居住的老人去世后,家属故意隐瞒,伪造材料冒领养老金。
在退休待遇审批环节,参保对象提供假证明、假印章、修改档案材料等做法,也时有发生。“去年我们发现并查处了15名骗保者,追回被冒领养老金20万元。”
让夫妻、兄妹同时出入院 一民营医院被查处
去年南京市社保中心稽核部收到市民举报,称一民营医院在居民小区宣传介绍居民前往该院康复科住院,存在骗取社保基金的嫌疑。稽核部门迅速核实了该院康复科历年来医保病人的收治情况,并对该院进行了现场稽查。发现一名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的社保卡住院治疗,同时发现有4个病房的病人为夫妻或兄妹关系,还同时出入院。进一步核审后,还发现该院存在将一次住院分解成两次或者多次、将不符合住院收治标准的人员低标准收治住院、违反物价收费标准收费、超常规超长时间康复治疗、冒名顶替住院等多种违规情况,涉及160余人次,违规费用近40万元。
“这是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中心对该院作出暂停相关责任人医保服务、核减拒付相关费用、违规查处情况纳入年终结算和诚信考核的处理决定。
他介绍,造假病历假住院、虚报药品、挂靠单位骗保……近两年出现的诈骗医保基金的花样很多,去年,市社保中心通过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违规金额达1342万。
入刑
冒领骗取社保金属于“诈骗公私财物”
“由于执法权限问题,社保部门过去只能通过协议管理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最多取消其医保定点单位资格,对于个人,大多也只是追回基金。移送司法部门的只是个别案件。”社保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加大了检查力度,但一些违规行为仍在继续。
此次立法机关明确将“骗保”行为纳入刑法,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范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人士认为,这就像是醉驾入刑之后,加大了震慑力。为此,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健全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的相关办法,规范办案程序,对涉及金额较大的社会保险欺诈,发现一起移交一起。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对于社会中存在的冒领骗取社保金行为,政府根据金额和时间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一举措经有利于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的利益提供更充足的保障。想要保障生活的美好无忧,您可购买合适的保险,冒领骗取社保金切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