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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财政颇感压力

更新时间:2014-06-20 16:55
  【摘要】近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颁布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好消息,这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对于城乡来说都不吃亏,反之更加有利。然而,保险制度的改革需要财政的支持,那么,我国财政能否轻松应对呢?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分析详情。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将可以转移衔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不开财政支持,但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并不轻松。此外,随着退休人口增加和新增缴费人数增幅放缓,养老保险缺口将逐渐显现和扩大。据测算,如单纯依赖财政补贴,未来90年间,所需外部筹资金额占GDP的平均比重将1.98%,每年需拿出财政资金超过10%的部分用于补贴养老保险。可见,完全依靠财政“输血”并不可行,改革现行养老金运行机制、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盘活养老资产才是解决之道。

  单靠财政补贴不可持续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7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征缴收入1927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819亿元,比上年增长18.6%。与养老金收入增速放缓相对应的是,全国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正在不断扩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有19个省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缺口较2011年扩大约240亿元。
  1998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出现赤字,规模为53亿元,到2000年增至357亿元。为了解决支付缺口问题,我国采取了财政事后“兜底”,即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注入资金弥补养老金的入不敷出。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助包括两种方式,即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和省级的调剂金制度。2012年-2050年,中央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适度财政支出占其收入比重约为4%-6%,地方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适度财政支出占其收入比重约为4%-7%。如果将范围扩大至占比更大的城镇养老保险,其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将显著提升。
  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规模存在财政适度负担水平问题,如果超过适度水平,将导致社会保障支出过多,削弱财政对其他领域的支付能力。实际上,养老支出过大已给不少高福利和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带来财政负担。

  补缺口需多管齐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预测,2011年至2100年的90年间,在“中成本情况”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综合精算结余是-12%。这意味着,如果想让基金达到平衡,只能把养老金替代降低12个百分点,或者把养老保险的缴费率提高12个百分点,而这在现实当中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如果要弥补精算缺口,90年间所需外部筹资金额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98%,占财政收入的平均比重为11.64%。“连续90年每年拿出一成多的财政资金用来补贴养老保险,怎么可能?”
  在部分地区,养老金对财政的负担逐年增长。据上海人社局的数据,上海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从2010年起突破100亿元,财政每年补贴也超过100亿元。到2020年,上海可能面临831亿元的养老金缺口。广东省人社厅官员曾向媒体透露,财政要为纳入社保的事业单位人员补缴其工龄测算的工资额28%的养老保险费,就算每个职工平均补缴十年,那至少也要几十亿元,如果再算上按工资额的16%缴纳职业年金,数额将更不得了。
  新增社保缴纳人数增速有限,财政资金又不能完全弥补养老金缺口,未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该靠什么?专家建议,应改革现行养老金运行机制,基础养老金应由财政部负责预算和筹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计发,银行支付;个人账户涉及到养老金受托人,应当由国务院负责,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决策机制,参照和改进企业年金的模式,建立具有信托文化的市场运行机制、信息披露制度。也可利用央企“红利”弥补养老资金亏空,使“红利”流入医疗、养老等领域充实社会保障资金,而非简单进入政府财政“大账”。
  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应对养老金缺口还需促进其保值增值。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如果部分养老金能持有股票资产,从长期来看是抵御通货膨胀的好办法。建议成立一个统一的投资机构,专门负责养老金的投资,其投资策略应该是多元化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均可涉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国财政面对保险制度的改革颇有压力,补养老缺口需多管齐下,改革现行养老金运行机制、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盘活养老资产才是解决之道。不管怎样,养老制度的改革对广大群众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好处,而从目前情况来看,人们不能仅依靠保险制度改革来保障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