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的发展依赖于气候又受制于气候,突发的恶劣天气往往给农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农业保险所面临的巨灾风险较大,远远超过了传统险种。为了建立更为完善的保险机制,降低巨灾风险,减少农业的损失,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被提上日程。
日前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农业保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据悉,这是自2006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上海市农业保险特大灾害补偿试行方案》后,上海保监局通过对上海地区农业巨灾风险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联合上海市农委、财政局、金融办制定的农业保险巨灾分散机制的2.0升级版。
上海保监局表示,此次上海颁布的《办法》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强调市场运作,通过财政托底、保险参与、再保介入等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障补偿功能,构建多层次的农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据了解,《办法》主要着眼于台风、特大暴雨、重大病虫害(疫病)等不可抗拒灾害,适用于上海地区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的农业保险机构,明确政策性农业业务赔付率超过90%为大灾风险,超过150%为农业保险巨灾风险。
《办法》规定:“在公历年度内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赔付率在90%以下的损失部分,由农业保险机构自行承担。赔付率在90%~150%的损失部分,由农业保险机构通过购买相关再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赔付率超过150%以上的损失部分,由农业保险机构使用对应区间的再保险赔款摊回部分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承担,如仍不能弥补其损失,差额部分由市、区县财政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排解决。”
上海保监局表示,此举意味着上海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将多层次分散上海农业大灾风险,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06.59亿元,同比增长27.43%。不过,农业保险的赔付也始终居高不下。2007年起的五年间,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其中,农业保险面临的巨灾风险问题尤其严重。
慧择提示:在当今气候多变的时代,农业的发展受到不同方面的威胁,面临着巨灾风险,因此农业保险尤为重要。而更为完善的保险机制,则需要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多层次分散机制,以此来确保农业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从而达到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的目的,解决农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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