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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航运保险业有待进一步发展

更新时间:2014-06-03 08:53

  【摘要】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航运保险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国际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与我国海运贸易的地位并不匹配。

  5月1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报备后由会员公司自主使用”,“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对于该通知,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评价称:“创新了航运保险产品监管制度,鼓励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有利于激发航运保险产品创新活力。”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会长绛彩石也表示,在不断强化上海亚太地区贸易、货物流通中心的过程中,最基础的工作之一就是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物流体系,而航运保险正是完善整个物流体系风险保障中最为基础、最为必要、且不可缺少的环节。作为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航运保险无疑在高端航运服务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进出口在全球占据重要地位,但是航运保险一直发展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国航运保险在定价、交易、结算等方面在国际上均处于落后地位。”裴光坦言,我国航运保险保费收入全球占比还不到我国进出口总量全球占比的一半,很多航运保险业务都让外资机构做了。

  慧择提示:虽然我国航运保险业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然被认为是我国航运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国家相关部门很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激发航运保险产品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