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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后应该如何处理手中的保险

更新时间:2008-12-28 19:03

  意外伤害险:不妨继续持有  

  如果市民在出国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当然可以继续持有。

  意外险一般为1年期的短险,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所以即便出国,也可以继续享有这类保险的保障,然后等到保险期满,保单效力自然结束。而且,像中意、平安等保险公司由于与全球救援组织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他们的意外险客户通常会得到一张全球紧急救援卡,这样的增值服务在出国后更会显出价值来。

  不过,若是准备到外国长期工作或生活,最好能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因为你所去的国家不同,风险系数也不一样,比如经常发生骚乱、战争的中东地区,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保费甚至拒保,一般也不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若去了这样的国家而没有事先告知,极有可能对将来的顺利理赔产生不利的影响。

  医疗健康险:一般宜退保

  如果市民在出国前购买了医疗健康险(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医疗津贴型保险和重大疾病险),则可视情况退保或者进行一些转换。这又是为什么呢?

  医疗健康类保险,均要涉及医药治疗等情况,一般与当地的治疗条件直接挂钩。但由于国内外医疗方法可能不兼容,医疗险理赔起来困难很大。

  比如医疗津贴险,本地市民一般都选择40~200元一天的津贴额,高端客户一般最高也只能选到500元/天的补贴额。但相对于国外昂贵的住院费用,每天几十元几百元人民币的补贴根本发挥不了多大作用。所以建议出国时不妨将手头这样的医疗险退保,转而在当地投保相关保险,以增强保障功能。

  又比如重疾险条款中,对于诊治医院的资格(一般规定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但国外医院的资格体系与国内完全不同)、判断标准(每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都很细致)、给付条件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幸在国外得了重大疾病,诊断医院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诊断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内重大疾病险的判断标准等,都会有很大差别,被保险人很可能得不到给付。即便可以理赔,相关诊断书、医疗费用的翻译、公证等费用也不菲,说不定还会高于保险金。

  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也存在对治疗医院的等级限制问题,在国外出险,到国内理赔还是比较困难和繁琐的。对于准备较长期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的人们而言,还是在当地投保较合适。

  当然,有些大型外资保险公司如友邦、中宏等由于在国外有关联的兄弟公司,有时能够较为方便地提供延展服务,如可以把国内医疗险转换成国外的保险,以减少退保的损失;或可以通过其国外的兄弟公司审查理赔材料,省却翻译、递交材料等麻烦。如果手中持有这样的保单,可以事先询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