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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07:30

  【摘要】随着国家医保政策不断确立和发展,今年多地纷纷上调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如果不断增加的医保基金支出正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运行原则造成压力,甚至在一些地区造成超支风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件具体情况吧!

  安徽省新农合医疗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已经连续五年“提标”,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08年的100元/人提高至2014年的39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80元/人提高至320元/人。山东省人社厅近日也表示,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居民参保缴费的补助,2014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20元。

  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今年将由每年每人420元提高到520元,每人增加补助1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年每人增加10元。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由去年的人均680元提高至今年的人均1000元。

  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负责人傅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深化医改以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了2013年的280元。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随着财政补助的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也将相应增加。

  根据相关文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应随总筹资水平作相应调整,个人缴费应占人均总筹资20%左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提高筹资标准的地区今年多数未对个人缴费进行调整。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各地正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科学合理、协同增长的机制,强化个人缴费义务。这意味着,从2015年起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或作调整。

  此外,随着未来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傅卫表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左右,门诊统筹也将覆盖所有的地区,相应的支付比例会提高到50%以上。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获知,如果不断增加的医保基金支出正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运行原则造成压力,甚至在一些地区造成超支风险。所以各地在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时,还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更多医疗保险资讯,尽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