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妻子患癌5年,丈夫跪求离婚……

慧择小马老师 · 566人阅读

收藏

01


“放我一马,我们离婚吧!”他顾不得记者的镜头,径直跪在妻子杨女士面前,“离婚之后,我还是会照顾你的”。


一旁的妻子沉默不语,她心如死灰。

 

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经婚礼上“我愿意娶这个女孩为妻,无论是顺境或者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健康或者疾病,都永远爱护她”的那些誓言,在现实面前如此的不堪一击。


在自己患癌,最脆弱、最需要陪伴与照顾的时候,丈夫却跪地求离婚。

(来源:网络) 


杨女士和丈夫张先生结识于校园,两人都是从农村家庭走出来的孩子,经历万千辛苦考入了上海某知名学校,继续攻读博士。


相似的家庭背景,老乡见老乡的那份惺惺相惜,两人很快从恋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两人有过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然而命运却同杨女士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

在实验室里做科研的她时常感到头晕目眩,起初以为是太过劳累,也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她忽然昏倒了过去。去医院检查,却被告知患上了肝癌!

刚开始治疗时,丈夫对她很好。

从日本飞回国不离不弃地细心照料着,不断为她筹钱治病,杨女士心里很是感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病情一直不见好转。

而丈夫对待她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

他开始经常不回家,开始消失不见踪影,但每个月会给杨女士寄两三千块钱的医疗费;到了这两年,连医药费也不肯给了。

杨女士几经周折,联系到去了某高校当副教授的张先生,没想到原来淳朴厚道的丈夫,竟然口出恶言,甚至让她“赶紧去死”。


 (来源:网络) 


这让杨女士崩溃万分,没办法只能找媒体出面帮忙。


面对记者的采访,张先生说自己并不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妻子生病之初,他也尽心照顾了。


之所以想分开,一方面是妻子患病后,性情大变,动不动就大发雷霆。

年初一的时候,他带妻子回老家。母亲喊妻子吃饭,妻子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想吃。母亲便唠叨了她几句,结果她就愤然跑回了娘家。

在他们老家有一个习俗,年初一回娘家会遭人笑话。而妻子这样的举动无疑让自己没有面子,而且不尊重自己的家人。


另一方面,自己也40来岁了,还没有孩子,想离婚过正常人的生活,再找个人养育孩子。


 (来源:网络) 


结婚六年时间里,自己接二连三给了杨女士20多万生活补贴。只是两年前决定离婚,才没有再给钱而已。


面对丈夫的说辞,杨女士并不认同。

年初一跑回娘家这件事情,杨女士解释,自己当时身体十分不舒服,想躺床上休息,但是婆婆却一直不停絮絮叨叨。

一时冲动,才回了娘家。

她认为丈夫所说的20万元,其中包含这些年来,夫妻两人的日常生活开支,丈夫实际给到的治疗费用,只有4万多块钱。

而且这五年来,治疗已经花费了30多万,而这30万治疗费用,全都是父母和哥哥辛苦打工支持的。

现如今,医生给出的建议是换肝。倘若不及时换肝,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她希望,丈夫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但此时的张先生却执意要离婚。

杨女士心灰意冷,答应了丈夫的要求,但她希望丈夫要帮自己还清全部的债务,治疗费以及信用卡账单,加起来一共五六十万。

张先生则表示自己最多只能承担30万的债务。

双方又一次僵持不下。最后,两人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02

实际上,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这是《民法典》对婚姻中弱者权利的一种保护,体现公平原则。

此外,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为治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责任,应当共同清偿。

(来源:网络) 

其实就如网友所说,我们很难评判这件事的是非对错,这不过是最真实的人性罢了。


(来源:网络) 


在婚姻中考验人性的,都是傻女人。

—— 张爱玲

一个人能够傍身的东西永远是自己。

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者保障去抵御疾病风险,那当不幸降临,就注定会面临这样的人性考验。

说实话,我接触过挺多用户因为另一半不同意,而最终放弃为自己配置保障的。

就,真的挺惋惜的。

几百、几千块钱的保险费都觉得没必要,那面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医疗费,真的能保证到那时候另一半不会权衡利弊吗?

甚至有些心黑的,连理赔金都要惦记。


《今日说法》就曾报道过这么一个真实案例:


家住江苏昆山的李某(化名)被查出了乳腺癌,好在两年前购买的重疾险给理赔了82万元。

丈夫周某得知这情况之后,竟然提起了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理由是:这份保险是婚后购买的,那这82万元,也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经过调查了解才知道,

原来周某一直在上海做生意,每个月只回家一次。看到妻子患病了他不但不回家照料,而且好几个月都不回家,甚至有老乡传言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这次听说妻子的保险可以赔偿一大笔钱,才赶紧回来离婚抢财产。

最后法院判决:

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重疾险理赔金、医疗险理赔金、意外伤残理赔金、父母的身故理赔金)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此,网友们纷纷庆幸还好有法律可以保护弱者,但同时也不禁感叹:


病一场,才知道身边的那个是人是鬼。


疾病不仅是检验婚姻的试金石,也是人性的照妖镜。


最后想跟大家说,在所有的关系里,我们都应先照顾好自己。照顾好自己的健康、照顾好自己的情绪、照顾好自己的未来,做足保障,未雨绸缪。


如果想要给自己配置保险,但又不知道该怎么选。欢迎来联系慧择保险顾问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