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银行存取钱要审查,以后取钱会很麻烦吗?

保保驾到solo · 68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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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万现金存取需要盘查来源和用途,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更让人措手不及的是,新规定从今年3月1号开始就正式实施。


难道以后随心存取款,自由花钱的权力都没有了嘛?


咳,大家别着急,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的这条新规定究竟是怎么回事?


Solo这就来跟大家来揭秘一下背后的“内幕”!



1

新规真会影响银行存钱、取钱?


说到这个新规,还得从1月份说起。


央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


总结下来,内容有三点:


① 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 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② 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③ 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


《办法》共有52条规定,Solo盘下来,新规落地后,对大家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个人:存取5万元以上,你得找银行报备


《办法》第10条提到这一点:


(图源《办法》的内容截图)


咋理解呢?


从3月1日开始,咱们在银行存取钱超过5万以上现金,就要过这两关:


  • 核实咱们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 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是否正当、合法)


像大家的工资、年终奖、绩效奖金、合理理财收益等,这些属于合法来源。


虽然超过5万同样会被审查,咱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对我们存取是没什么影响,只是手续可能会比以前复杂一些。


不过,我们现在大多数人使用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存取大笔现金的机会还是比较少。


而且,只要咱们的钱是合法合规的,这个规定对我们就没多大影响。


2.对金融机构:要调查客户钱的来源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都需要对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尽职调查,还要留存相应资料。


举个例子,假如Solo设立信托时,信托公司需要识别并核实我的身份信息,了解这笔钱的来源,登记我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影印件。


所以,金融机构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简单拿钱办事。客户的钱从哪里来,得先盘一盘。



2

查钱很复杂,盘查背后动机不简单


很多人会说,存个钱取个钱,买个金融产品,搞那么复杂干什么?


新规为什么要求盘查现金来源呢?


因为和互联网支付相比,现金有个特点:没法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处。


比如,用现金发工资避个税,就是典型的现金避税。


还有人表示不解:为什么是5万,而不是几十万起呢?


那是因为过往不法洗钱分子,会把大笔资金拆分成很多个几万或十几万来存取,来降低风险。


如果将大额现金登记起点设置到5万元,一方面能够监测洗钱账户频繁的大额资金进出,另一方面也能追溯不法资金来源。


这对洗黑钱、贪污、偷税漏税犯罪的打击是致命的。


所以,这个新规总的来说,它限制了少数人的行为,保护的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普通老百姓为国内的反洗钱等违法行为做出贡献,整体来说是利大于弊。



3

新规出台后,会影响我们买保险吗?


有些人可能会发出疑问:“保险公司也属于金融机构之一,这个《办法》的出台后,难道以后买保险也需要登记资金来源吗?”


从《办法》的内容来看,买保险目前不用登记资金来源。


ps:目前部分保险公司是不接受现金缴费的,只能通过银行扣划保费。


不过,《办法》第13~16条对保险公司提出要求:


符合以下情况的,保险公司都需要和客户落实尽职调查,核实相关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人寿保险合同和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申请理赔金;


🔹保费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的财产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申请理赔金;


🔹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减保或者办理保单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


🔹养老保障管理合同的订立和办理资金领取。


总的来看,《办法》的实施对咱们的买保险影响不大,大家可以放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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