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大半年的重疾新规终于落地了,财联社11月5日发布了消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终审方案审核通过,新定义正式发布。至于2020新重疾险定义什么时候执行,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为产品过渡期,在此期间不再审核发布新的重疾险产品,2021年2月1日,重疾新规正式执行。
图片来源:pixabay
一、2020新重疾险定义什么时候执行
经历漫长的等待,新重疾定义终于与2020年11月5日正式面世了。这里来介绍下重疾新定义的修订历程。
第一次重疾定义的发布可追溯到2007年,这一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规范》,对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障的主要病种进行了统一,规定的所有的重疾险产品其合同条款的前25种疾病是一致的,而这25种重疾占到了保险公司重疾险理赔总数的95%以上。此次,重疾定义的发布,对促进重疾险快速发展,提升用户对重疾险的认知有着重要的作用。
经过13年的发展,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前进,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用户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于是,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启动了重疾定义修订项目。2020年6月1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6月2日起,旧定义产品不再接受报备。
2020月11月5日,新定义正式发布,2021年2月1日,重疾新规下的重疾险产品正式实施。
图片来源:pixabay
二、重疾新规带来哪些改变
1、新增3种重疾和轻症
重疾新规增加了3种重疾,分别为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且对轻症赔付比例做了限制,理赔的比例是不超过重疾保额的30%。当然,除了这3种轻症外,保险公司依然可以自由加入其它轻症,赔付比例也可以自己确定!
2、不再允许用病种来凑数
当下市面上的有些重疾险产品保障病种高达数百种,通过增加病种来吸引用户,使得保障“看似”比较全面,甚至把一个病种拆成三四个,甚至加起来一堆发病率很低的疾病种类,实用性较低。重疾新规明确保险公司不得在同一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发生率较低的疾病也需注明,这对用户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关于2020新重疾险定义什么时候执行现在也已经有个明确的时间,明年的2月1日新重疾定义下的产品会陆续推出,届时,旧重疾定义下的产品均下线,当然,重疾新规实施前投保,不受重疾新规的影响。重疾新规带来不小的改变,部分重疾标准略有放宽,但甲状腺癌分级赔付,诸多变化对于用户来说有利有弊,至于何时投保更划算,建议结合自身的需求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