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8-03-20 11:11

  【摘要】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保障内容包括身故保险金、满期金等,但用户在购买这款产品时,还需要了解其其他条款,比如责任免除、保单质押贷款、保费缴纳宽限期等。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阳光人寿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条款

  保单贷款

  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而且您已支付2年(或2年以上)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向阳光人寿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的80%,具体额度需经阳光人寿审批。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阳光人寿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条款对保费宽限期、保单贷款、年金转换、责任免除等反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在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将不能获得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