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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鑫利年金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2-01 11:36

  【摘要】平安金鑫利年金保险是一款性价比高的理财产品,但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据了解,平安金鑫利年金保险条款内容包括犹豫期、现金价值、投保年龄以及责任免除,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平安金鑫利年金保险条款介绍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0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平安金鑫利年金保险条款内容包括犹豫期、现金价值、投保年龄以及责任免除,其中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其次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0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