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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免责条款

更新时间:2017-11-06 18:21

  【摘要】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一经面世受到很多老年人喜爱,但在购买产品时,还是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防止出现理赔纠纷。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慧择提示: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如果是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只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