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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案例介绍

更新时间:2017-09-14 09:29
  【摘要】人寿保险案例一直是很值得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了解的资料,有的人出险后顺利拿到理赔款,有些人的理赔过程却充满艰辛,同一份保险,却有着不同的经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寿险理赔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参考。

  1、朱女士甲状腺癌重疾给付案

  2008年3月,朱女士投保我了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核保同意加费承保。

  2010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8月份在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病理: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经委托上海分公司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寿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2、廖先生车祸遇难死亡赔付案

  2011年4月,廖先生投保了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100万元,基本保额106.2万元,未指定保险金受益人。

  当年9月,廖先生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与车辆发生碰撞,抢救无效身亡。12月,整理遗物后发现廖先生保单的妻子向寿险公司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调查后,寿险公司认定被保险人廖某属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符合保险责任身故赔偿3倍保额的规定,定向被保险人相关继承人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18.6万元,受益人对寿险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3、赵女士投保12年溺水身亡赔付案

  赵某是知名女企业家,深谙理财之道的她于2012年6月投保了一份寿险,基本保额5万元;2013年1月1日,再次投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额60万元。不久后,赵某在所住小区的河边晨练时,不慎失足跌入河中溺水死亡。公司接到理赔申请,予以核实后,立即根据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877500元。

  保险理赔是很多人在投保寿险之前都十分关注的,但是对于寿险理赔,很多人并不知道到底如何,而太多的寿险理赔案例让我们清楚了寿险理赔的相关信息,大家可以来了解一下。



  4,丈夫去世保险金守护家人

  2010年6月,客户赵某由其妻子为其在当地银行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年10月19日,妻子向中国人寿寿险广东省分公司申请理赔称,被保险人于2013年9月27日因鼻咽癌治疗无效死亡。

  接到报案后,广东省分公司理赔人员立即致电家属,表达了公司的深切慰问。同时了解到被保险人于2012年12月患上鼻咽癌,一直在广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进行化疗治疗,由于癌症已转移到肝、骨等全身多个部位,于2013年9月27日治疗无效在家中身故。随后,调查人员随即前往相关医院调取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确认了被保险人患病身故的事实。

  鉴于此,公司理赔人员按照流程迅速完成了理赔处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保单红利合计1805400元。当理赔人员将理赔通知书送给客户时,失去亲人的妻子表示将再次购买中国人寿的保险守护家人。

  5,杭女士在家被杀害案

  被保险人杭女士自1997年起陆续在中国人寿投保“88型终身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险种6份,累交保费39万余元。

  2013年9月15日,被保险人在家中被人杀害。11月25日,受益人向中国人寿提出索赔。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上门协助客户填写、整理相关理赔资料,并给付被保险人家属身故保险金562.97万元。

  当理赔人员将赔款转到客户家属时,他们感动地说:“没想到中国人寿的理赔这么快,还亲自上门服务”。赔款虽然无法换回逝去的生命,但却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一份保障和光明。

  慧择提示:从溺水身亡案到保险金守护家人,当被保险人出现意外,理赔人员都会第一时间协助客户调查案件、整理资料,并给付足额保险金。这些人寿保险案例都用事实阐明了一点——人寿保险虽不能锦上添花,却能雪中送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