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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购房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14:04

【摘要】2016年10月6日晚,福州市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明确福州限购房政策从10月7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措施是对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在2016年10月6日晚间,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这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作出补充,具体做法是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三类人群是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另外,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慧择提示:福州限购房政策是什么?从2016年10月7日起,该市将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一般拥有二套房的户籍人口、一套房的非户籍人士以及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户籍人口不能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