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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一生无忧年金保险条款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4:06

【摘要】弘康一生无忧年金保险是目前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能够为用户提供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保障责任,但如果是因为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导致死亡的,受益人是不能领取身故金的。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主合同约定的 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同顺序和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三、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慧择提示:弘康一生无忧年金保险条款对消费者来说是很重要的,这些与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消费者最好了解下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保险金给付等细节,尤其是责任免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弘康人寿将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