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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21:26
  【摘要】根据现行的青岛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凡是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青岛市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青岛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领取额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其中前者为固定金额,而后者遵循多交多领取的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青岛市人社部门规定,凡是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那么符合条件的青岛农村居民在达到青岛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以后,每个月能够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呢?根据现行的青岛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农村居民按月领取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而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领取多少金额,则主要看当地政策以及个人前期缴费的档次,遵循多交多领取的原则。

  为逐步提高青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2016年青岛市第三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达到了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目前在全省最高,并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慧择提示:2017年青岛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多少?2016年青岛市第三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达到了每人每月150元,在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青岛市农村居民仍按照该标准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