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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21:47
  【摘要】8类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将贷不到公积金、南京公积金缴存下限上调至1770元、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仅3.25%、首套房和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降至两成……对于南京公积金的这些变化,你都弄清了吗?今天给大家详细介绍下2016年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购房首套房(南京市公积金、江苏省公积金都是这样)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二、购买二套房
  (一)市公积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00平米或人均小于32平米,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都是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市公对人均要求宽松,即使单身一人或夫妻没有孩子,房子小于100平米,只要这个家庭房子不到100平,不管几口人,就可以用。
  (二)省公积金
  1、第一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套数和人均面积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第二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于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过32平米,限贷。省公对人均要求严格,一家三口房子大于96平米不行,夫妻两人没有孩子房子大于64平都不行,单身一人房子大于32平米不行,人均严格按照32平米算。

  三、购买三套房
  (一)省公: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次使用省公的,首付三成,利率基准,二次使用省公积金,限贷。
  (二)市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不管加起来面积大小,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贷过,限贷。

  四、用过两次公积金,限贷。

  五、用过一次公积金,未结清,限贷。

  六、组合贷款,市公积金即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如果商业贷款被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商业贷款利率要上浮,则公积金利率也要上浮。省公积金例外,即使商贷上浮,省公付个首套贷款条件,省公也不上浮。

  七、如果夫妻一人是省公,一人是市公,则要综合考虑以上省公与市公贷款政策,比如省公可以被认定为首套,市公被认定为二套,那么本次贷款还是按二套政策办。

  慧择提示:2016年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只要公积金贷过两次,就不能再申请贷款,不管职工名下有几套房。用过一次公积金的,只要没有还清贷款,也不可以继续贷。夫妻二人都有公积金的话,则最高可以贷到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