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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4
  【摘要】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可以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那么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流程您知道吗?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希望对广大市民合理运用公积金有所帮助。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慧择提示: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只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之前,配偶双方不得再次申请贷款。申请流程是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