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10:15

  【摘要】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并非特指哪些病种,而是指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那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除却以上情况的介绍,但也有一些例外,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第一,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第二,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第四,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第五,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第六,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第七,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情况的介绍和描述,我们知道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是有限的,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的处理是不到位的。针对此种情况,您可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这样可以有效填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