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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3
  【摘要】作为中国人寿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推出的第一款即交即领年金保险产品,“鑫如意”自然备受消费者的关注。消费者要想知道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还应认真阅读其条款,这对您的投保、理赔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帮助。

  保险责任
  年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首次给付的年金为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以后每年给付的年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合同所交保险费和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养老年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年金在上一年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本合同年领或月领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慧择提示:对于打算投保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的消费者而言,认真阅读其条款能够清楚了解年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及养老年金的给付情况,还可以知道哪些情形导致的身故无法获得赔偿,这些能很好地避免后期的理赔纠纷。如果您不清楚“鑫如意”的缴费情况,可以查阅该产品的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