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利率
宁波公积金贷款利率:
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我市根据该通知精神,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最高限额控制,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也有所提高。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下发《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政策调整后,市民最为关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含);借款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购房者贷款条件也作了相应调整,借款人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不变。
按照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标准,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从4%上调至4.2%,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从4.5%上调至4.7%。若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前得最高额度40万元和最长还款期限20年来计算,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按照此次调整后的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额为2573.99元,按上调前的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额为2530.60元,上调后每月月供增加43.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