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化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通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通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通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通化住房公积金简介: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建于一九九三年,是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个人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转变住房投资、分配体制等一系列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政府管理全市政策性住房资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与核算。
2004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为直接隶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信贷、核算职能,承办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转移、合户、封存、返还等业务。
通化住房公积金网站:www.th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