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住房公积金贷款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1、职工工作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2、职工因工作调转,原工作所在单位和个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现工作所在单位已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但缴存住房公积金未达到六个月以上的职工,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3、自由职业者、私营工商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城镇居民家庭,其家庭主要成员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在职职工,经审核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4、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牡丹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在牡丹江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现房的
  ⑴个人要件: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②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③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近期三个月的有效收入证明;
  ④住房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清单。
  ⑵购房要件:
  ①不低于20%购房首付款的购房发票;
  ②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2、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期房的
  ⑴个人要件: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②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③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近期三个月的有效收入证明;
  ④住房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清单。
  ⑵购房要件:
  ①不低于30%购房首付款的购房发票;
  ②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3、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
  ⑴个人要件: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②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③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近期三个月的有效收入证明;
  ④住房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清单。
  ⑵购房要件:
  ①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房地产评估报告;
  ②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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