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育保险报销
海南州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应当向单位申请,然后单位再携带职工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收据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报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五)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材料;
(六)在海南州行政区域外分娩的,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机构证明。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在进行生育、引、流等手术后,向其用人单位提出报销申请,由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带齐报销所需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
2、海南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可延长到4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