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医保报销,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 1、一个缴费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的比例为55%。
2、凡符合门诊规定特定病种疾病的,在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重症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3、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
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