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
报销比例 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90%、75%、53%提升至95%、90%、85%。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佛山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佛山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