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失业保险金领取

  汕头失业保险金领取,首先市民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即可顺利办理领取业务。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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