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保险报销
株洲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然后再按照具体标准获得补偿。
报销标准
1、参加生育保险在指定医院分娩时,可按顺产、难产、剖腹产的不同,分别享受额度为2500元、3000元、3800元的报销
2、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报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