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医保报销,市民需携带结算单据去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医保:一般居民 三级医院63%;二级医院73%;一级医院83%;社区卫生服务卫生90%;学生儿童 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2、城镇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三级医院 退休82%、在职80%;二级医院 退休90%、在职85%;一级医院 退休93%、在职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95%、在职93%。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