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失业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缴费是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比例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依据省有关政策,本市自2015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个人缴费率由本人工资的1%调整为0.5%。调整后,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年度基金预算等将按新的费率政策执行。
缴费方式 失业
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