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生育保险报销
思茅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材料,成功后可按照标准获得赔偿金。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8、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一)顺产1500元。
(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2000元。
(三)剖宫产3000元。
(四)产前检查费1000元。
(五)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的:2000元。
(六)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七)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八)摘取宫内节育器150元。
(九)皮埋术200元。
(十)皮埋取除术150元。
(十一)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
(十二)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
(十三)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十四)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