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只有携带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才可按照具体比例获得赔偿。
报销比例 (1)从2015年1月1日起,凡参加城镇职工
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比例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2)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住院统筹比例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每次住院统筹比例自付费用所在的比例段标准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标准为: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至5000元以内的报销50%,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报销90%。
报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