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齐全的材料按照流程申请,即可顺利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人才介绍信);
注:2003年以前就业或有调动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
保险缴费证明。
领取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停保后过三个工作日,携带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经审查合格后,市社保中心于每月2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转入失业人员预留的账户内。